出口退税的小常识

【摘要】:
一、货物已报关出口,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,需提供以下资料:  1、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;  2、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或远期收汇证明;  3、增值税发票(抵扣联);  4、出口货物专用发票;  5、税收(出口货物专用)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;二、货物已报关出口,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需提供以下资料:  1、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;  2、出口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或

一、货物已报关出口 ,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,需提供以下资料:

  1、报关单 (出口退税专用联);

  2、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或远期收汇证明;

  3、增值税发票(抵扣联);

  4、出口货物专用发票;

  5、税收(出口货物专用)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;

二、货物已报关出口 ,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需提供以下资料:

  1、报关单 (出口退税专用联);

  2、出口收汇核销单(出口退税专用联)或远期收汇证明;

  3、出口货物专用发票;

  4、委托出口的,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;

  5、出口企业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》、《消费税纳税申报表》;

  6、增值税税收缴款书(复印件);

  7、运保费单据(复印件);

三、什么时候才能进行申报退税?

  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,除另有规定者外,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,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。

 

 

Copyright (C) 2018 江门市三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    粤ICP备:16057346号     技术支持:中企动力  江门